NbS系列丨(七)全球标准准则介绍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全球标准共有八项准则,28项指标用于指导NbS项目标准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鼓励项目管理者根据各项指标对NbS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确保NbS项目的科学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
准则六:NbS应在首要目标和其他多种效益间公正地权衡
尽管NbS措施能为社会带来多重效益,但受限于生态系统的基本属性,最大程度地提升关键生态系统服务可能会导致其他生态系统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下降。NbS方法的核心是权衡景观中的各种生态系统服务并作出取舍。例如,如果选择增强生态系统的碳汇效益,则可能使生物多样性效益降低;或牺牲生态系统的作物产能,提高该地的水源涵养功能。
同时,不同的生态系统服务对于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性也不相同,某些生态系统服务的降低会损害相应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因此,项目管理者应充分调查了解方案的受益者和成本承担者,并在潜在受影响的各方之间就NbS可能造成的包括生计在内的任何损失进行公平、透明的权衡、协商与补偿。
总的来说,NbS项目管理者一是要重视生态系统服务的权衡,二是要关注利益相关方权益的权衡。同时还应了解权衡的限度以及对景观整体的影响,若在景观中多次做出相同选择,则会减少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导致一些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严重减少甚至消失,所以有必要采取保障措施,确保生态系统服务的可持续性。
指标6.1 明确NbS干预措施不同方案的权衡,以及潜在成本和效益,并告知相关的保障措施和改进措施
在NbS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项目管理者应按照准则四的要求充分评估和记录所有方案的成本和效益,明确不同利益相关方所受到的影响,从而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权衡不会对弱势群体产生负面影响,并使其从项目中受益。同时,应将权衡安排与保障措施向利益相关方广泛告知,并定期监测回顾。
指标6.2 承认和尊重利益相关方在土地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利与责任
NbS需要尊重利益相关方获得、使用和管理土地与自然资源的法律权利和习惯权利,而前提则是确认、确定利益相关方对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项目管理者应采用适合的方法工具梳理和分析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及所受影响,并据此作出合理的权衡安排。
指标6.3 定期检查已建立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各方遵守商定的权衡界限,并且不破坏整个NbS的稳定性
在预估和监测的风险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必须实施保障政策,并进行定期审查,以避免对干预措施造成不利影响。尤其需要考虑生态系统和利益相关方因权衡所受的影响是否会随时间发生改变,应参考和沿用自然保护领域的相关政策以及明确的保障措施。
案例研究:
孟加拉国粮食安全和鱼类保护方案
在孟加拉国,渔业是约300万人口的重要生计来源,孟加拉鲥鱼(Tenualosa ilisha)是孟加拉国目前为止数量最大的单一渔业资源物种,每年为该国贡献约1%的GDP以及11%的渔业产量,也是低收入群体可负担得起的食物来源。然而,在1970年代,过度捕捞和栖息地丧失导致的鲥鱼产量逐年降低,而孟加拉国的渔业和渔民也面临着产业崩溃与失去生计来源的严重风险。
为了应对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等社会挑战,孟加拉国自2003年起开始实施鲥鱼渔业管理行动方案,其中包括建立产卵繁殖保护区、发布年度禁渔令以及加大执法力度等。在禁渔期间,政府每月向生计受到影响的渔民提供大米作为补偿,并支持他们从事纺织业、畜牧业和种植业等,从而拓展其收入来源、降低脆弱性。
然而,在经过调研与利益相关方采访后,研究者发现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因禁渔令所受的影响程度不同。受禁渔令影响最大的是缺乏其他生计来源的贫困群体,约有18万户以捕捞鲥鱼为生的渔民家庭失去收入。与此同时,印度和缅甸的渔民却仍可继续捕鱼,禁渔令带来成本几乎完全由孟加拉国的渔民所承担。
其他不同程度的影响还包括:相比上游渔民,下游渔民在管理行动实施后捕捞产量得到了更大改善;靠近禁渔区域的渔民能够捕捞更多鱼获,而原本在禁渔区域进行捕捞的渔民则失去了捕捞权利;相比专门捕捞鲥鱼的渔民,捕捞其他鱼种的渔民受影响较小。另外,既定的补偿措施也未能按计划发放,只有约一半的受影响渔民收到大米补偿,且仅有少数渔民获得拓展收入来源的支持。
研究者认为,孟加拉国的鲥鱼渔业管理行动很大程度地提高了鲥鱼的产量,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了渔业整体效益。然而,该方案未能对受影响利益相关方群体进行合理地权衡,并且在促进其参与决策方面不够到位,未能充分了解利益相关方受影响程度,导致保障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使相当一部分弱势群体的权益遭受极大损失。
总的来说,该案例中的渔业管理方案能够有效地提高捕捞产量以及可持续性,但在治理机制、效益权衡与分配等方面仍有重大缺陷,反而进一步加大部分弱势群体的脆弱性,应在政策规划和设计阶段予以重点考虑,规避此类风险。